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汤立斌)融资融券是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交易制度,在活跃市场交易、促进市场多空平衡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截至8月31日,融资融券累计交易额达163.37万亿元,贡献了A股成交额的9.18%;转融通累计成交额达9.55万亿元。
最近有观点将市场下跌归因到了融券,认为融券会打压股价、融券“T+0”策略=“T+0交易”、散户甚至普通机构没券可融等。
对此,上海证券报记者对话业内人士,围绕上述热点问题进行求证。
“融券会打压股价”不准确
融券会打压股价?业内人士表示,“融券会打压股价、加大市场下跌压力”的看法不准确。
一方面,一个完整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融券卖出的投资者,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当然也可以以券还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具有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中长期看融券交易对股价影响是中性的,决定市场价格运行区间的核心因素是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境外成熟市场卖空与“揭黑”结合的模式,根本原因也是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问题,卖空机制发挥的是促进信息挖掘和价值回归的个股“啄木鸟”作用。
另一方面,当前融券交易量总体规模较小,对市场走势影响有限。从近期融券交易情况看,截至8月31日,融券余额938.79亿元(较2022年末减少20.06亿元)仅占A股流通市值的0.13%;1-8月累计融券卖出额8789.44亿元,日均融券卖出额54.26亿元,仅占A股日均成交额的0.59%,相比之下,融资买入交易规模约为融券交易规模的十倍。
从近三年情况看,融券余额占A股流通市值比例最高不超过0.24%,融券卖出额占A股成交额的0.5%,单月占比最高不超过0.72%。
业内人士表示,从融券交易用途看,可大致分为对冲、套利、单纯卖空等几大类。从市场调研情况来看,我国投资者融券交易约六成用于风险对冲策略,约三成用于套利策略;单纯卖空策略面临有限收益和无限风险,实践中运用较少。
应正确认识通过融券机制实现的所谓“T+0交易”
融券“T+0”策略=“T+0交易”?证券T+0交易制度是指,在证券成交当日即时完成证券和价款清算交割,从而使投资者在当日多次买入卖出证券的交易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应正确认识通过融券机制实现的所谓“T+0交易”。与境外股票市场“T+0交易制度”相比,我国A股市场目前实行的是“T+1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必须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对于融券偿还目前也实行“T+1制度”,即融券卖出后,次一个交易日后才可以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
整体看,A股市场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符合我国国情市情。
部分观点认为利用融券机制进行的所谓“T+0交易”,实质是一种使用融券工具,实现对单一标的日内双向交易的策略,是投资者获取收益、管控风险的一种方式。
“融券制度不公平”不够全面、准确
散户甚至普通机构没券可融?业内人士表示,融资融券对证券公司而言是一项信用业务,对投资者而言是一种杠杆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这就既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也要求投资者有一定的资质条件和风险承受能力。市场诸多金融工具、产品均有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
从业务特性看,相对于融资交易,证券公司融券交易涉及的业务流程与管理更为复杂,对于投资者而言,运用融券工具的复杂度和难度也相对较高。
无论从境外市场经验,还是A股融券交易运行情况来看,都呈现出以机构客户为主的特征,与之相反,融资交易则以个人客户为主。
与此同时,个人、机构客户均有参与融券交易。截至2023年8月末,在有融券余额的客户中,个人客户的数量占比超过八成、当周日均融券卖出额占比两成。在机构客户融券余额中,除私募基金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合计占比一成。
业内人士总结,融券交易以机构客户为主的特点,主要是证券公司、客户之间因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融券业务特性、双方意愿、市场条件等市场化因素所决定的,而非融券制度不公平。
我国融资融券相关规则比美国更为严格
还有观点提到,美国市场对融券交易监控到每一笔成交,卖空提价规则限制更为严格?业内人士对此回应,一方面,按照我国融资融券等制度规定,投资者每一笔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指令都有标识并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交易所将融券卖出交易同其他类型交易一起进行监控;证券公司也依照监管要求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美国市场对卖空提价规则经历了设立、废除再恢复的过程,从其2010年规定来看,美国市场仅在个股日内大幅下跌超10%后才在当日剩余交易时间和次一交易日适用提价限制规则,要求融券卖出价格要高于市场最新成交价,或在市场最新成交价高于前一笔成交价时,融券卖空可以等于当前市场最新成交价。
因此,相比之下,我国融资融券相关规则规定了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在全部交易时间段防范融券卖出快速打压股价,比美国规则更为严格。融券卖空交易申报只能跟随市场最新价,融券投资者不能主动砸盘,避免了融券交易导致价格快速下行。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融资融券为投资者提供的是风险管理的方式和工具,其本身是中性的,融资融券相关法规和制度对投资者合法合规运用融资融券工具做出了规定,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也置于相关交易系统和风险监测监控机制之下。”业内专家称。
融资融券有利于促进市场多空平衡
“总体而言,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在活跃市场交易、促进市场多空平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业内专家认为,当下我国已摸索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和措施。
具体来看,充分借鉴境外市场经验禁止“裸卖空”、实施融券卖出提价规则,严格禁止投资者在没有事先借入股票或不符合能够表明其有能力到期交割的情形下卖出股票,融券卖出的报价不得低于市场最新成交价,排除了大幅做空市场的可能性。
创新设计“看穿式”二级信用账户架构。信用证券账户作为证券公司一级专用证券账户下的二级子账户,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看穿式”监管,直接维护投资者明细数据,同时构建了封闭运行的资金、证券划转体系。
设计一整套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的风控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单只证券融资融券比例、担保证券和标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进行了规定,严格限制客户的融资杠杆和维持保证金比例。2015年,还进一步健全了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调节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融资、融券委托申报指令有严格标识,证券交易所对融券卖出交易同其他类型交易共同纳入监控范围进行监控;每日融资融券交易情况向市场披露。
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监测机制。每日采集沪深北市场证券公司及其客户的基本资料、相关账户持仓、交易及合约等明细数据和信息,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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