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内程序化交易监管机制正在越来越完善。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上周五发布,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针对量化交易额外增加四类异常交易监管标准。
此次《实施细则》最大的看点之一就是结合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对异常交易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项异常交易情形,并对相关情形的时间区间要求及行为要素作了细化。
这意味着,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5大类14种异常交易行为外,还额外明确了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情形。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将依规采取书面警示、暂停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
据悉,目前,沪深北交易所已经对程序化交易制定了针对性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内部已经试运行,并将持续征求境内外投资者意见。
随着监管实践不断成熟,交易所在总结评估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完善监控标准,形成了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并于2023年落实全面注册制时向全市场公开发布。
在当今计算机技术大潮已全面推进的时代中,电子化交易成为现代资本市场运行必然行至的一种形态,是全球化浪潮不可避免的推进方向。
博时基金量化部总经理赵云阳指出,程序化交易作为资本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提供者之一,更应该以专业性来自我规范,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南方基金表示,可以看到国内程序化交易监管机制正在越来越完善。这既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让机构投资者在使用程序化交易时有规可依,提升机构投资者的信心。
茂源量化表示,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的落地,对量化交易涉及的主动报告,交易行为,信息系统等给出了更明确的实施要求,有利于量化交易的参与者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平有序地参与市场交易。
诚奇资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推出为各类投资者,特别是量化投资机构开展程序化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规范与指导,既保证了合理合规的程序化交易正常开展的同时,也限制了通过程序化技术进行操纵市场、影响股价等违规的交易行为。
衍复投资总经理顾王琴指出,相信细则会促使量化机构进一步降低交易频率,更多研发长线投资策略并专注于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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